【職場體驗】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5年大專院校學生暑期實習(校內申請115/04/01-04/21)

本件實習,學校申請時間115/04/01上午9 時起至115/04/21 下午 15 時止,請有意願申請之同學備妥相關紙本文件送至光復校區雲平大樓5樓生涯組張小姐,逾時恕無法受理。

說明:

一、本署115年提供1名學生暑期實習名額,實習單位為檢驗及疫苗研製中心(臺北市),申請條件及相關資訊詳如附件1。請貴校協助有意願之學生填寫暑期實習申請表(附件2),併同該生最近一學期之成績證明(含全班成績百分比),由貴校統一於期限內函送本署,逾期或以個人名義申請恕不受理。
二、本署將於審核後函復受理結果及報到資訊。申請實習人員一經錄取,除有重大事由,並由學校出具公函證明外,不得無故取消實習。實習人員應依規定之時間及地點辦理報到,倘無故未報到,將取消該校學生隔年之申請資格。
三、有關本署實習作業流程、規定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本署全球資訊網公布之「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實(研)習管理要點」(路徑:本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申請/研習及實習)。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