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體驗】臺南市113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期實習計畫

一、 計畫理念 : 本市擁有多元豐富的博物館及地方文化館資源,為使有志朝相關領域發展 之學子習得實務經驗,同時讓各場館獲得人力與專業知識上的協助,藉此促進場館與學術單位的合作與交流,爰辦理 113 年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暑 期實習計畫。

本計畫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彙整本市博物館與地方文化館實習需 求,提供給各大專院校相關系所,並統一辦理後續媒合及面談,欲實習者請依簡章內容提出申請。

二、 申請對象 博物館學、藝術管理、藝術教育、休閒觀光、其他相關系所或有興趣之在校生(大學生及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

三、 實習期間與最低規定時數 實習申請期間為 113 年 7~8 月,須完成至少 160 小時之實習工作。

四、 申請辦法

(一) 寄送文件:紙本與電子檔並行

1. 紙本:自簡章公告起至 1123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為止,將上述申 請文件紙本資料郵寄至文化局承辦人,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

2. 電子檔:自簡章公告起至 113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二)下午 5 點整為 止,將上述申請文件電子檔 e-mail 給文化局承辦人,標題請使用【申請113年暑期實習】○○○(申請人姓名)。

(二) 面談:預計於 112 年 5 月25日(六)辦理,由博物館召集相關單位辦理面談, 確切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 報到通知:面談結果公告後另由各館通知報到時間與地點。

五、更多詳情請洽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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