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自主實習保險

112年成功大學校外自主實習保險申請注意事項

學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為培養學生對工作職場及專業倫理正確認知,作為職涯試探、就業輔導參考,鼓勵同學利用寒暑假期間至企業或公部門進行校外自主實習,特於暑假期間每年7/1-8/31提供暑假自主實習保險申請,期能鼓勵及周延本校校外自主實習作業,希望同學都能實習順利,收穫滿滿。

一、前言

自主實習定義:係由學務處生涯發展與就業輔導組規劃媒合平臺,提供學生志願性職場體驗媒合機會與資訊或是學生自性尋覓的,均稱之為自主實習;若為專業課程校外實習及產學合作校外實習,則請依系上及相關單位規定。

二、關於自主實習保險作業說明:

(一)「自主實習學生保險」申請資格

 1.無修課/畢業要件需求,且實習單位明確未替學生投保意外相關醫療保險者申請。

 2.實習期間仍具本校正式學籍且在校學生,不含交換生、畢業生、在職生。

 3.應屆畢業生於實習期間仍未完成離校手續者,可申請。

(二)若欲投保請至此連結填寫資料https://forms.gle/emE4K2wjz8RvaRku9

1.投保日期一律自7/1起至8/31止,請於6/26前填寫資料,以利為您投保;倘未於此期間內填寫告知本單位,恕無法協助您進行投保。不論海內外實習,若於7/1~8/31期間外,敬請自行投保並負擔旅平險。

2.若您為應屆畢業生,8/1起無學籍,故只投保一個月7/1~7/31。

3.本學年度實習團保為111學年度教育部辦理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意外險共同供應契約招標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

4.如經費用罄時,即無法提供實習保險之服務,經費來源為高教深耕。

(三)於實習結束後,敬請填寫成功大學職場體驗(校外自主實習)線上問卷調查https://reurl.cc/zYA6Y0

三、111學年度教育部辦理大專院校校外實習學生團體意外險共同供應契約招標由新光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得標—保險重點摘錄

111年「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

  • 保障範圍

凡非因疾病所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承保24小時)
如:天災、交通意外等事故(酒後駕車、自殺不予理賠)。

  • 保障對象

教育部所轄之各級公、私立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之校院外實習學生(以記載於被保險人名冊內者為限)。

  • 履約期間

自111年08月01日00時至11207月31日24時止。
(自前述履約期間後,本公司不再受理新件投保,僅接受有效保單之批改加退保、理賠申請服務)

  • 保險期間

可投保一年、11個月、10個月、9個月、8個月、7個月、6個月、5個月、4個月、3個月、2個月、1個月(不滿1個月視為1個月)、1日

  • 投保人數

每張保單最低投保人數為5人,如未滿5人請洽本公司個人傷害保險專案。(投保個人傷害保險專案須於起保前先行繳納保險費始可投保)

(六)保障內容

  1. 意外身故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整。
  2. 意外失能保障:依失能等級給付新臺幣10萬至200萬元。
  3. 實支實付醫療保障:門診(含急診)實支實付最高給付新臺幣5萬元。
  4. 住院日額醫療保障:住院每日給付新臺幣1,000元。
  5. 上述第3+4項目合計最高給付5萬元。

*其他更多詳情請洽新光產物保險網頁:

新光產物保險https://www.skinsurance.com.tw/SKI/Doc.aspx?uID=6&sID=5116&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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